基督教的历史与现状
来源:宗教二处(转自微言宗教) 时间:2019-11-29 16:54

  中国的基督教,是指基督教各派中的新教,是对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新宗派以及后来从这些宗派中分化出来的大量新派别的统称。16世纪的宗教改革,形成了新教的三大宗派,即马丁·路德创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创立的归正宗和作为英格兰国教的安立甘宗。根据“教随国定”原则,路德宗分布于德国大部和北欧诸国,如丹麦、挪威、瑞典、芬兰等;归正宗分布于瑞士、德国一部、荷兰和苏格兰;安立甘宗主要在英格兰。17世纪中叶,英格兰的清教徒运动以加尔文主义改革保守的安立甘国教会,催生了一些脱离国教的新宗派,如长老会、公理会、浸会、公谊会等。在德国,也发生了提倡个人虔修生活和布道工作的虔敬主义运动。新教各派反对旧教一切权力归教皇的圣统制,因地制宜实行主教制、长老制或公理制,强调因信称义、信徒皆可为祭司和《圣经》为最高权威三大原则,只有洗礼和圣餐两项圣事,神职人员可以结婚,礼堂建筑、陈设及宗教服饰无统一规定。新教最初只在西欧一些国家存在,后来随着西方殖民侵略势力传播到世界各地。18世纪以后,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新教兴起了传教运动。各宗派先后成立向国外布道的差会组织,将新教传布到世界各地,特别是亚洲和非洲地区。 

  1807年,英国伦敦布道会派遣马礼逊来华,成为第一个来到中国的新教传教士。1830年,美国新教传教士也开始进入中国。鸦片战争后,各国基督教差会利用不平等条约大举入华,其中一些传教士在对华殖民掠夺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帝国主义的殖民侵略和宗教扩张,激起了中国人民的长期反抗,导致大小教案不断发生。义和团运动以后,各国差会不得不调整传教策略,改为利用中国的巨额战争赔款兴办医院、学校和其他文化慈善事业。新中国成立前夕,在中国活动的外国差会有130多个,发展教徒约70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广大爱国基督徒积极开展了三自爱国革新运动。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吴耀宗等基督教界爱国民主人士领导发起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提出中国基督教自治、自传、自养的“三自”原则,拒绝一切外国津贴,割断与外国差会的联系。在反帝、爱国、爱教目标下,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推动基督教各教会所有信徒大团结,对各教会在信仰、制度、礼仪上存在的差别采取相互尊重的原则,打破宗派界限,实行联合礼拜,改变了过去西方差会带来的教派林立、彼此纷争局面,建立了统一的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后,中国基督教界坚持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明确提出了治好、养好、传好的“三好”目标,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目前,我国共有基督教信徒2300多万人,教堂和聚会点5.8万处,教牧传道人员4万余人,神学院校1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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