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及政策导向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4-03-04 16:29

民族问题就是民族关系问题,民族工作就是民族关系建构,什么样的民族政策主导什么样的民族关系。民族关系并不孤立于其他社会关系而单独存在,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进一步深化对当前民族关系建构问题的认识至关重要。

  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质

  多民族共存是基本国情,难以同步融入现代社会是当前民族问题的主要症结,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凸显了民族因素。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更加紧密,这是今天中国民族关系的大局。同时,民族关系也出现了一些阶段性特征,需要正确判断。

  首先,多民族共存是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基本国情。56个民族构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结构。共和国成立以来,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越来越多,走向一体是大势所趋,但这绝不意味着各民族之间的差异就不存在,更不意味着仅凭行政行为可以一蹴而就地实现融合。在较长时间内,一些民族之间的差异仍将存在。例如,全国少数民族人口中还有1/3左右不通或基本不通汉语(国家通用语),一些民族的传统信仰、传统文化及其民族意识在社会生活中还具有鲜明特点和深厚积淀。另外,在现实发展中,具有民族因素的经济社会单元依然客观存在,不同民族在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受益程度仍存在差距。只要这种事实上具有民族性的差异和差距明显存在,各民族就不足以质变为一体,甚至可能因为差异与差距的量变积累而走向反面。因此,今天的中国,多民族共存是客观存在,民族团结是民族关系建构的基本目标。否认这一基本国情,不仅不利于走向一体,反而容易忽略、掩盖、甚至加剧各民族间的差异和差距。

  其次,难以同步融入现代社会是当前民族问题的主要症结。必须承认,以市场经济为动力的现代进程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由于中国地理的多样性及其历史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差异,加之东、中、西非均衡发展战略的选择,造成区域发展差距与民族分布呈现较高一致性,社会分层与民族结构具有一定相关性。与此同时,一些少数民族旧有传统生计难以为继,但又一时难以适应和参与到新的现代经济体系中,先行步入现代化的人口及其资本流向民族地区,又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当地人生存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以致具有民族因素的经济区隔和社会区隔有加剧趋势,成为社会矛盾、宗教极端势力和敌对势力渗透的温床。邓小平在1990年就曾谈到:“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另外,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凸显了民族因素。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资源配置的唯一主体,民族关系调节相对单一。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主体多元化,民族作为一种社会共同体,必然主动或被动、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到经济社会资源配置的博弈中,作为上层建筑的民族关系必然受到经济基础变革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的改革已经从释放被束缚的生产力进入到利益调整时期,利益矛盾甚至利益冲突凸显。当具有民族背景的生产生活方式、接受现代教育程度等差异还存在时,不同民族之间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获取和享有利益的程度也就必然存在差异,带有民族因素的利益诉求和矛盾就必然会出现。

  不可否认,当前民族关系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有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全球化、信息化等多重外因,但一些民族地区在整个国家发展中相对滞后,一部分少数民族人口难以融入现代主流社会而造成心理的、文化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区隔,无疑是内因。矛盾的主要方面源于经济转型,属于经济社会发展范畴,并非少数民族意识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方面的政治范畴的矛盾。如果抓错主要矛盾,本末倒置地把发展过程中的利益调整问题作为对抗性的政治问题,虽然是想让民族问题“去政治化”,实则是把民族问题上升成为扭曲的政治问题。

  新形势下民族政策的导向

  民族政策应与时俱进,建构起民族团结的国家战略、发展基础、社会基础、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

  既然各民族共存是基本国情,当前中国民族关系建构的立足点就应该是团结发展,即在团结中发展和在发展中团结。在这个互动过程中,促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成为趋向融和的结构。毛泽东曾说:“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习近平在阐述中国梦时也说:“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民族大团结的力量。”

  面对新形势,立足于民族团结、共同发展的中国民族政策要做到与时俱进,应在5个方面努力,以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

  第一,要建构民族团结的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对民族关系建构的主导作用。表面上,民族关系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民族关系的主导力量是执政者,其对待民族问题的理念、政策、制度和解决方式左右着民族关系。因此,应该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尤其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和社会矛盾凸显的背景下,如果民族因素与社会问题交织,民族间发展差距与区域间发展差距叠加,极易引发民族矛盾。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国家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民族团结的顶层设计,掌握民族关系建构的主动权,与时俱进地建立一整套管长远、管根本的民族事务治理的认知体系、决策体系和行为体系。

  在认识体系中,要坚持团结的发展与发展的团结。发展与团结并非先后关系,正如环境保护不可先污染后治理。发展必须在团结中进行,团结应该在发展中实现。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而绝不可变味为对象化的恩赐与交换。

   王希恩:科学发展仍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安静:西方常指责中国的民族政策,对此,您的观点是什么?

   王希恩:西方有些人总是对中国的民族政策加以指责,认为中国民族政策压制了少数民族人权,摧毁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破坏了少数民族地区环境。这些指责都是没有道理的。从民族政策本身来说,中国并没有对少数民族人权有任何压制,相反做出的保障很全面、很具体。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态、自然资源等各个领域,覆盖了少数民族人权的各个方面;分散在其他法律政策中涉及到少数民族的部分,也完全体现了对少数民族人权的保护和尊重。在民族政策方面,只要不带偏见,谁都不能否认中国在少数民族人权保护方面是处于先进行列的。这除了内容的全面性之外,还在于实行的时间上也早于其他国家。因为,言必称民主、平等的西方国家真正将少数民族人权纳入自己的政策范围,大多数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开始的。而那又是内有“民权运动”的冲击、外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文明压力的结果。而中国的这套理论政策则始自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时期,普遍实行于新中国成立之际,比西方世界要早得多。所以,从人权保护角度出发,我国的民族政策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当然,中国国情的复杂、整体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中国在民族政策的落实上还存在很多不如意,政策本身也还存在需要发展完善的问题。

   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衰退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是现代化发展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遭遇的问题,决非中国独有,也决非民族政策使然。相反,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包括民族政策在内的中国的法规政策都对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出了越来越多的规定,而这些政策的落实也正在产生越来越明显的效果。

   安静:目前,我们需要警惕哪些错误的民族主义思潮?

   王希恩:当前被称为“民族主义”的现象很多,但首先要辨别清楚什么是民族主义,不然会混淆矛盾。民族主义有两个原则:一是民族神圣、至上的理念,二是民族和国家对应的政治追求。以这两个标准来衡量,我们可以确认当前的“东突”、“藏独”和“台独”是民族主义,而且是民族分裂主义。这些民族主义打着“民族”旗号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统一形成很大威胁,危害的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坚决反对,遏制其蔓延。但诸如情绪化的错误言论、民族之间的摩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引起的管理问题等,都不能轻易归之为民族主义,因为它或是狭隘民族意识的表现,或是不同民族之间文化和利益的摩擦,和民族主义并没有关系。民族之间因为文化的差异、利益的不同总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这在各民族交往空前广泛和深入的当今社会更是如此,由此产生的问题性质各有所属,不要轻易称为民族主义。在我国,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在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平等的民族关系方面产生过积极的作用,也有过深刻的教训。当前社会上有些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不应都归之于“两种民族主义”,因为严格来讲它们不是民族主义。不适当地戴这个帽子,容易混淆不同性质的矛盾,扩大民族之间的隔阂。

   安静:您认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王希恩:当前中国的民族问题虽然不少,但我认为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还是发展问题。其他问题,包括文化问题、权益问题、生态问题,甚至分裂主义问题等,大部分都与发展不足或发展过程有关。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愿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作为这一矛盾的突出表现,就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较发达地区发展上的差距。不可否认,经过民族地区的不断努力,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数字说明,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提高了,一些方面的差距也相对减少了,但并没有改变既有的差距格局。以前是整体落后,现在是贫困地区由面向点集中。在所谓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民族地区占了大部分。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0-2020 ),现阶段全国农村扶贫对象为 1.22 亿人,占全部农村户籍人口的比重为 12.7 %;而民族八省区农村扶贫对象占其农村户籍人口的 26.5 %,远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所以,民族地区虽然有进步,但还是有差距,而且差距还很大。这就决定了我们对民族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能有变化,仍需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抓不好这个问题,其他问题也解决不好。中央准确地把握了这一点,对省一级的民族地区都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力促实现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句话,对认识和解决当前我国的民族问题也很具指导意义。当然,这里的发展只能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发展只能是南辕北辙,贻害无穷。

(文章转载于中国民族报,2014年2月21日,作者徐畅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