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厅部署推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来源: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时间:2011-02-15 21:52
    福州法海寺“2·7”火灾发生后,省民宗厅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善后处理,部署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整改工作。2月9至11日,由施文、林致知、章慧宣、洪新坤等厅领导带领各处室负责人分7个组,深入9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47个场所,协同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指导、推动、督促各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针对各地在场所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强调要高度重视、持续抓好抓实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各级民宗局要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落实安全举措,切实消除隐患。二是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对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场所,要指定专人督办,直至验收合格;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场所,暂停宗教活动,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对外开放。三是完善安全防范预案。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制订防范预案,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加强常住人员的训练。四是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选择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先进典型,组织观摩学习,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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